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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公告「執行外來人口入出國(境)辨識個人生物特徵作業要點」,修正自即日生效,請參閱附件。
送內政部移民署修正自即日生效「執行外來人口入出國(境)辨識個人生物特徵作業要點
修正自即日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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