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8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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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師院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星期四)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三樓新會議室 下午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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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席致詞一、本校黃茂樹校長因事向教育部請辭不能到校服務,校長職務由本人代理,在新任校長尚未遴選產生時,期盼各同仁共同協助推動校務,使得教師教學研究,學生學習環境都能持續正常運作。 二、為落實學校環境清潔,請各單位務必依照規定張貼海報。同時,也請各單位主管督促同仁確實清掃各自行政區域,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也應督促學生校園勞動服務,以營造一個優質學習環境。 三、各單位公文處理,請依公文處理規範辦理(請勿隔夜)以免影響行政效率。另有關請購物品或修繕物品也比照辦理。 四、請各單位主管轉知同仁在請購物品或修繕物品,經一週尚未核定時請主動向事務組、營繕組或會計室查詢、聯繫以免影響行政效率執行。 五、各單位推展各項措施,不要流於形式化,例如導師制度是否落實、功能是否發揮,應於每兩月或每月做出統計分析檢討。 六、請秘書室繼續列管各單位所列工作計畫與目標是否確實推展,各單位並能隨時自我評鑑,以落實績效責任。 七、爾後各項會議如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決議事項,請各單位主管確實督促所屬落實執行,以免影響行政效率執行。 貳、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1. 修正視聽教育中心場館借用管理辦法。 決議: 一、視聽教室借用管理辦法、演藝廳借用管理辦法、國際會議廳借用管理辦法中第四條合併修正為「視聽教育中心場館借用管理辦法」第四條。 二、「視聽教育中心場館借用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授權視聽教育中心依場館性質擬定定場館借用之優先序(或協調流程)後,會知教務處。 三、正場館借用費率如下:(由使用者自行選擇付費費率)
四、本案請視聽教育中心陳校長核定後,下學期開如實施。 執行情形:依行政會議決議辦理。(視聽中心) 2. 請討論本校各單位辦理推廣教育短期研習班經費分配比例。 決議:本案原則通過,其他班次(學分班、學位班)請進修部再邀請各系、所、會計室在下周二依班別、性質再召開協調會。 執行情形:十月七日召開會議,議決由進修部擬訂辦法後據以辦理。 (進修暨推廣部) 3. 依據教育部九月二十五日台(八九)師(二)字第八九一二○二三二號函,明年可開辦下列班次,是否協調各系開設請討論。 決議: 一、 請進修部請示教育部上項班別是否具有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二、 請進修部在本週六邀請有意願開辦系、所召開協商本案。 執行情形: 一、教育部表示上項班次皆頒予學士學位。 三、 經10月7日開會結果計有社會科教育學系、體育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提出開辦大學四年制在職進修專班。 4. (一)修正本校「人事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名稱為「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擬訂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請審議。 決議: 一、修正第七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當然委員七人,由校長聘請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圖書館館長、主任秘書及人事主任擔任;其餘委員由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互選代表二人,全體專任職員互選代表六人,並報請校長聘任之。職員代表至少應有三人為非主管人員,且每單位至多以當選二人為限。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於89.10.5經本校8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臨時提案 5. 建議修正「本校機汽車停車管理辦法」因業務需要准予本校教職員工同時擁有機車、汽車兩張停車證。另教學大樓停車埸是否准予停放機車,請討論。 決議: 一、原則同意因業務需要准予同時擁有機車、汽車兩張停車證。 二、為考慮騎機車人員安全,機車請勿停放教學大樓停車場。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辦理,為顧及同仁業務需要,業已開放同仁再行申請,惟目前警衛室至中正堂72個停車位業已申請滿載。(總務處) 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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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編號 |
列管事項 |
執行列管單位 |
執行情形 |
備註 ◎ 繼續列管 ◎ 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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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輔-01 |
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一、於適當場所設置校園平面圖。二、請於光線不足處設置照明設備。三、在適當場所裝設緊急通知之免費電話。四、請於夜間及假日加強校園和教室巡邏。 |
學輔中心 總務處 |
請學輔中心說明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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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會-01 |
本校「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
會計室 |
請會計室說明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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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秘-02 |
本校教學大樓新建後續工程、台東縣團管區遷建工程等預算執行落後,請總務處加強積極執行,以符預算執行績效規定。 |
總務處 |
請總務處說明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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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語-01 |
教育部補助設置語言電化教室新台幣四百萬元整,物請於六月三十日前檢附合約等相關文件報部請款。 |
語教系 總務處 |
請語教系說明 |
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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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學-01 |
「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執行成果季報表案。 |
學務處 衛保組 |
請衛保組說明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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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總-02 |
教學大樓美化綠化景觀工程執行案。 |
總務處 |
請總務處說明 |
繼續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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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總-03 |
中正堂A103琴房嚴重漏水修繕案。 (89.07.21) |
總務處 音教系 |
請總務處說明 |
解除列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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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進-01 |
八十九學年度專科畢業代課教師在職進修班招生,同意高中畢業在本校就讀學分班者報考,違反簡章規定,涉有違失案,請於二個月內查明見復。(89.9.14監察院) |
進修部 |
請進修部說明 |
繼續列管 |
肆、各處室工作報告
一、教務處
課務組
1. 請各系於十一月十五日前將下學期授課科目配課單送課務組,並加列英文科目名稱,以利下學期排課與課程手冊編印事宜。
2. 本校八十九學年度語文競賽已於十月二十一日舉辦完畢,各項競賽優勝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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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優勝名次 |
姓名 |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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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演說 |
第一名 |
陳韻如 |
語三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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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黃依萍 |
初二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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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馮采玉 |
語一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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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演說 |
第一名 |
黃巧梅 |
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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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許玉慧 |
語三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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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孫微雅 |
語一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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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語演說 |
第一名 |
林偉鈞 |
語四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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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陳玉梅 |
語二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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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張文姝 |
初一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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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
第一名 |
黃思旖 |
初一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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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郭苹渝 |
初一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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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王力伶 |
自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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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
第一名 |
錢嘉萍 |
自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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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吳家華 |
初二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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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謝佩芬 |
初三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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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 |
第一名 |
林穎欣 |
美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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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蘇郁雯 |
美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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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林蔚諭 |
美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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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字形 |
第一名 |
張淑婷 |
幼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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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黎娟娟 |
語三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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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官思儀 |
語四乙 |
3. 因象神颱風來襲,原排定於十一月一日舉行之大四期中考試改於十一月二日舉行,大一至大三期中考試仍照原定時間於十一月八至十日舉行。
4. 教育部訂於十一月十日蒞校進行遠距教學訪視。若各系教師有意願於下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請於十一月底前與課務組洽詢開課事宜。
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
1. 東師學報第十一期(下集)已開始作最後編輯確認,將於十二月出版。東師學報第十二期(上集)也已開始徵稿。未來基於學術研究參與活動成果公開之原則、除擴大對外公開徵稿,敬請各位教師同仁於百忙之中,踴躍投稿。
2. 本校將於11月24日早上9點在本校新會議室舉辦「台東縣地方發展公共論壇」座談會。該座談會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主辦,台東縣政府,台東大學籌備處共同承辦、請各位教師同仁蒞臨指導。
3. 2000年教師著作目錄以完成彙整工作,現正在最後的確認中,預定於12月底完成。
4. 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89.9.28)通過修訂「國立台東師範學院獎勵學術活動實施辦法」,經本校第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10月26日)決議,自下學期開始實施。
5. 經本校教職員同仁向校長(代理)反映,是否可成立「出版社」,以協助本校各單位與中心系所或教職員同仁、校友與研究生出版少量刊物、教科書或研究著述。本組正蒐集有關成立「大學出版社」之相關資料,亦敬請各相關單位提供意見。
二、學務處
生輔組
1. 各班機車識別標誌均已領回,學生務必將車牌張貼於機車上,並不可停放有編號之教職員停車位,11月起未按規定停車及未貼識別標誌者,即予罰款或依校規處分。
2. 生輔組備有十頂安全帽,提供臨時外出同學借用。
3. 男生宿舍門禁公聽會已於10月16日19:00~21:00在演藝廳實施完畢。並請總務處在下學期協助辦理男生宿舍門禁設施申購。
4. 改善學生宿舍設備:增購製冰機、飲水機、冰箱等一批,仁愛、信義、和平樓寢室更換為四人房,更新床舖、衣櫃、書桌等,89年10月27日接獲教育部核准公文,已分別於10月30日、11月2日提出申請,由總務處辦理採購中。
衛保組
1. 本學期新生CPR訓練已辦理五梯次,加強宣導有興趣師生可至衛保組報名。
2. 依據本學期第一次導師會議決議,各系各班責任教室之整潔,請系主任督導該系工讀生配合責任管理;請各任課老師利用上下課前後幾分鐘,督導同學將教室整理乾淨,並要求學生將自己製造的垃圾帶走,以培養學生清潔習慣、維護學習環境整潔之責任感。
3. 本校排球場雨後場地濕滑容易跌倒,已有一位同學跌倒造成下巴撕裂傷送醫縫合,將調查公佈校園容易滑倒地點,並提醒師生注意天雨路滑。
4. 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學部、實習教師、研究生學生團體保險完成投保手續,共2491人。
5. 學生餐廳周圍因排水系統不良造成油垢無法排出,已於10/27商請清潔隊協助清除。
課外活動組
1. 請會計室協助本處辦理暑假辦理幹部研習營、兒童成長營各項帳目核銷。
2. 89學年度南區大專院校學生事務工作研習訂於12/14、15日在初鹿山莊辦理。
三、總務處
1. 教育部補助八十九年度亟需發展性設備經費新台幣壹仟壹佰萬元案,尚有部分單位未提出申請,為免延誤報部時機,請儘速提出。
2. 行政大樓地下室於象神颱風來臨時進水,將於近日內消毒。
3. 本校教職員工當月份薪資暨大學部公費生公費均定於每月一日發放,如遇國定假日則提前一天發放。
4. 為維護公款安全,除零用金外,凡支出部分,依事務管理規則以直接匯撥原則處理。
5. 使用人對於所經管使用之財產應善盡保管責任,凡經 奉核准報廢之財物,應連同原簽及報廢品提送保管組辦理註銷。未經核准擅自拆卸之財物,各經管財物人員自行負責。
6. 本年度依規辦理財物盤點作業,請各單位依財產清冊初自盤點確認無誤後擲還保管組、俾憑複盤核對事宜。目前尚未將清冊送保管組者有:會計室、教務處、進修部、兒研所、語教系、體育系、體育室、美教系、創育中心、電算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學生餐廳等,惠請儘速協助處理。
7. 本校教學區、生活區飲用水,按月定期保養,並委景泰環保公司水質抽驗檢測合格,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均於公告標準值內,請同仁、同學們安心使用。
8. 本校校園汽車停放,採『線位停車』方式,機車採定位停車,並預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採年度收費。(原自十一月一日起收費、統一於當日自薪資中扣繳,同時暫停實施)。
9. 校園垃圾處理場已施工完成啟用,刻正委請林永發主任指導,美勞系同學協助,預於十一月六日完成彩繪美化。
10. 綜合大樓兩側衛生設備改善工程已完成規劃,正進行審查、發包前等準備作業,預於十一月下旬完工。
11. 教學大樓後續美化綠化工程,施工順暢;截至十一月六日止計完成總工程百分之六十,施工期間,請同仁、同學行經工地附近,注意安全。
12. 本校「學生活動中心、體操館結構補強及整建工程」,於十月十六日委請杜風工程公司設計監造。本項工程預定九十年一月上旬施工、二月下旬竣工。
13. 美勞系雕塑、陶藝器材室已完成規劃建築師甄選作業,預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前辦理本項工程發包作業。
四、圖書館
1. 截至89年10月31日止統計本館藏書量共182,910冊,其中:
(1)中文圖書149,737冊。
(2)西文圖書12,116冊。
(3)兒童圖書21,057冊。
2. 統計89年1至6月讀者違規逾期還書罰款共11,605元,已於89.07.04繳交出納組轉入校務基金。89.07.01至89.10.31計3,120元。
另本學期未辦借書手續,夾帶圖書出館讀者截至89.10.31共發現39人次,經登記依規定罰勞動服務8小時。
3. 89年10月17日至19日辦理一年級學生圖書館利用教育訓練三場次,計有幼一、初一甲、初一乙三班學生參加,訓練內容包括:
(1)出入館及閱覽組工作簡介。
(2)公用目錄線上查詢。
(3)館藏介紹。
(4)期刊及線上資料庫利用。
4. 應讀者反映需求,本館已於89.11.03完成增設加鎖式置物櫃三座,共27格位,讀者如有貴重物品可向一樓服務台索取鑰匙使用。
5. 參加八十九學年度師範校院圖書館工作人員業務研討會:
(1)主辦單位: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2)會議日期:89年10月30日至89年11月1日。
(3)研討會主題:新世紀新素養—談圖書館的新角色。
(4)本館參加人員8人。
五、實輔處
1. 89學年度輔導盃桌球比賽,業已於27日及28日二天假台東縣立體育館辦理完竣,28日下午圓滿閉幕。兩天的賽程共有國小教師組(含師院教職員工)、國小男生組、國小女生組、國中組、社會男子組、機關男子組、社會機關女子組以及國小、國中個人組等十三組報名參加。
2. 地方教育輔導組於89年11月4日(星期六)假台東縣卑南鄉小熊渡假村舉行輔導區國小校長、主任座談會暨九年一貫課程研討計畫,以專題演講、經驗分享等形式以促進輔導區國小校長、主任經驗交流及推展九年一貫課程。會議經過與會校長及主任腦力充分激盪後,獲致很多建議與結論,目前整理、彙整如下:
(1) 建請及早規畫與東師合作辦理國小英語師資培訓,以因應九年一貫課程中英語師資之需求。
(2) 建請學校總體課程表予以具體示例,以資遵循。
(3) 建請統一制定九年一貫成績記錄表,以免造成轉學生成績登錄之困擾。
(4) 臺東縣教師調動頻繁,建請增加福利措施,提昇教師留任臺東之意願,以免影響九年一貫課程安排之連貫性。
(5) 九年一貫課程明年將於一年級全面實施;其餘年級之課程安排是否仍依循舊課程標準或有所彈性,建請統一規劃辦理。
以上五點建議,業已轉請相關單位參考惠覆中。
3. 外埠教育參觀活動已於11月4日起各大隊陸續出發,在此預祝旅途平安、教學參觀愉快!另已宣導參觀期間請注意服裝儀容及應有的禮節,以維校譽;且勿涉足不正當之場合,以維個人安全。
4. 本處已於九月中旬函請各系、所於本學年度內10月底前,至少提出一項募款計畫、活動或展覽¨¨¨等等,目前僅有美勞系及社教系提出,請其他各系、所於十一月底前提送本處(本案係依據89、10、27本校募款小組決議案辦理)。
六、進修暨推廣部
1. 辦理89年學生選課學分退費事宜。
2. 製作各班次10月份授課鐘點費,並補發升等教師授課鐘點費。
3. 增設單槍投影機等設備於綜合美勞教室及電腦教室供教學等使用。
4. 本部辦理第二梯次短期教育推廣學分班個班次報名時間原定11月4日截止,因順應各方要求截止日期順延至11月8日止。
5. 本部11/18-19辦理花東縱谷教育野外實察活動,參加學員經統計約180員(不含工作人員及帶隊教師);探勘工作於11/01.11/04分批進行。
6. 本部因應作業考量,希望各班任課老師加強點名,為杜絕學生虛填上課名冊,本部將採不定期室外點名方式力求學生循正常請假手續,辦理請假,希望上課老師見諒。
7. 擬加強各班學生按期召開班會,增強學生與學校互動功能。
七、秘書室
1. 本校校長黃茂樹於89年10月19日正式行文教育部自即日起請辭校長職務(註:本校校長黃茂樹請辭校長職務一案,奉 教育部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台(八九)人(一)字第八九一二○三八三號函同意在案),為使日後校務正常運作,經人事室陳主任電話請示教育部人事處陳處長,有關本校代理校長須經本校正式會議推舉產生。經本校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議決事項如下:
(1)經出席四十三位委員投票表決,三十二票同意依校長出缺時職務代理人順序辦理推舉代理校長。
(2)經先徵詢副校長侯松茂首肯,並由出席四十三位委員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同意副校長侯松茂代理校長三十五票,不同意八票。
(3)由副校長侯松茂代理校長任期至本校新任(第十二任)校長經教育部聘任日止。
2. 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謹訂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星期四)下午三時四十分於新會議室舉行。
3. 教育部補助本校八十九年度急需發展性設備經費需求計畫案,本案教育部同意補助一千一百萬元,依核定優先順序為(一)圖書館:教育類博、碩士論文微縮及數位化館藏(二)圖書館:教育類期刊數位化館藏(三)語教系:圖書設備(四)兒文所:圖書設備(五)生輔組:學生宿舍設備(六)通識中心:發展性計畫(七)資訊教育系:實驗性設備(八)體育系:體育教學視聽器材(九)體育系:體育教學設備(十)體育系:體育教學訓練輔助設備(十一)音樂系:教學設備(十二)體育室:運動傷害復健設備(十三))體育室:體能訓練檢測設施(十四)保管組:財產管理設備(十五)體育系:體能訓練設備。請各單位將採購計畫於十一月四日前,送總務處辦理採購發包。
八、人事室
1. 依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之決議,訂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十分,假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新會議室舉辦本校校長遴選辦法修正案公聽會,敬請各系所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參加。(並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十分,假本校圖書館五樓會議室召開全委會,請各單位校務會議代表準時與會)
2. 八十九年十一月七日公告本校新修正「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設置要點」、「職員遴用及陞遷要點」暨職務陞遷序列表相關附件各乙份,請各單位公告所屬週知。
3. 依教育部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台(八九)人(三)字第八九一三二七一九號書函:學校教職員曾任八十五年二月一日至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之台鐵資位人員年資,不補繳基金費用,依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年資採計標準予以採計;至如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鐵改制前即轉任學校教職員者,依規定仍應補繳八十五年二月一日至轉任前之基金費用,始得依退撫新制實施後規定採計退休年資,未依規定補繳者,亦不得依舊制年資標準採計。
4. 人事室業於十月廿六日遷移至行政大樓二樓原台東大學籌備處辦公,各單位如需本室服務,請移駕新辦公室接洽。
5. 副校長侯松茂於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正式代理本校校長,嗣後各單位簽稿時,勿再使用陳黃校長之字眼,以符實際。
6. 為使本校同仁了解台東大學校地規畫情形及紓解同仁身心壓力並增進彼此情感交誼,本室預定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六),假台東大學校地及東遊季溫泉舉辦八十九年冬季教職員工康樂活動(參觀台東大學校地、東遊季烤肉、泡溫泉),屆時請各單位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7. 原訂十一月十八日、十二月十六日辦理教職員電腦研習班,改於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日三十日辦理。
8. 本校實施機械保全後,可勻調駐衛警一名支援學務處管理男生宿舍,每月約節省加班費15,000元。欲實施保全約需七十萬元工事費(可分36期繳納),每月服務費約28,350元。(本案仍需召開說明會,廣納各單位意見後再提周詳計晝案,於行政會議討論)
九、會計室
1. 有關本校截止八十九年十月底之收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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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承辦單位 |
本年度法定預算數 |
自88年7月截止89年10月份底累計數 |
預算收入執行超收(是V否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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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數 |
實收數 |
預算執行超收或短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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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收入 |
|
811,122 |
789,670 |
718,385 |
(71,285) |
X |
|
學雜費收入 |
教務處 |
116,261 |
116,261 |
108,119 |
(8,142)
|
X |
|
教建合作收入 |
各單位 |
235,300 |
217,398 |
126,803 |
(90,595) |
X |
|
推廣教育收入 |
進修部 |
55,319 |
55,319 |
62,589 |
7,270 |
V |
|
學校教學輔助收入 |
會計室 |
404,242 |
400,692 |
420,874 |
20,182 |
V |
|
作業外收入 |
|
27,598 |
25,715 |
44,004 |
18,289 |
V |
|
利息收入 |
會計室 |
1,200 |
1,200 |
9,772 |
8,572 |
V |
|
賠償收入 |
教務處 |
500 |
464 |
203 |
(261) |
X |
|
賠償收入 |
實輔處 |
500 |
500 |
2,061 |
1,561 |
V |
|
違約罰款收入 |
總務處 |
30 |
0 |
183 |
183 |
V |
|
受贈收入 |
實輔處 |
1,356 |
1,174 |
3,203 |
2,029 |
V |
|
雜項收入 |
教務處 |
1,528 |
1,528 |
1,736 |
208 |
V |
|
雜項收入 |
電算中心 |
2,610 |
2,610 |
2,627 |
17 |
X |
|
雜項收入 |
總務處 |
403 |
403 |
2,396 |
1,993 |
V |
|
雜項收入 |
學務處 |
11,128 |
10,528 |
12,858 |
2,330 |
V |
|
雜項收入 |
進修部 |
8,343 |
7,308 |
8,965 |
1,657 |
V |
|
合計 |
|
838,720 |
815,385 |
762,389 |
(52,996) |
X |
備註:(1)建教合作收入預估計畫較多,短收90,595千元。
(2)截止十月底止作業收入因本校於就學貸款及公費生部分資料目前正在積極整理辦理入帳中故短收8,142仟元,作業外收入超收18,289仟元,合計短收52,966仟元。
2. 有關本校截至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資本門執行情形其預算執行率均未達規定之百分之九十,依據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十五條規定,「資本支出全年度計畫預算執行進度未達百分之九十者,除不可抗拒之特殊因素外,該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應予議處。」有關各計畫執行進度說明如下:
(1)以前年度保留款部分:
A、委辦提昇用電契約容量計畫:累計分配數六十四萬元,累計實支數六十四萬元,預算執行率一○○%。
B、土地購置:台東團管部計畫:累計分配數一三五、一一九千元,累計實支數二、二五六千元,預算執行率一‧六七%;五八收支組計畫:累計分配數一三、三九六千元,累計實支數七、四三○千元,工程結餘五、九六六千元,預算執行率五五‧四六%。
C、其他設備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計畫九十萬元,因千禧年測試保留至公元二千年三月一日。
D、營建工程含女生宿舍消防設備工程及防制噪音工程以執行完竣,累計分配數二、三四二千元,累計實支數二、○一五千元,預算執行率八十六‧○三%。
(2)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資本門部分:
A、教學大樓新建及後續工程計畫:累計分配數一五四、六七六千元,累計實支數一一一、五六○千元,預算執行率七十二‧一二%。
B、學生活動中心整建工程計畫:累計分配數一二、七四一千元,累計實支數○,預算執行率○%。
C、各項行政、教學及研究所需設備計畫:累計分配數三五、四七六千元,累計實支數一六、三三六千元,預算執行率四十六‧○五%。
十、兒研所
由文建會委託兒文所舉辦之「兒歌一百徵選活動」,經過初審、複審、決審階段產生兒童組優選5首,佳作22首。社會組優選13首,佳作45首。評審階段結束後,進行「台灣兒歌一百兒歌集」的印製作業,預計12月23日在台北進行頒獎典禮。
十一、學生輔導中心
1. 本校辦理89學年度『攜手計畫』活動,奉教育部核定同意補助經費174,370元整,並將辦理個別輔導(每一名同儕輔導員輔導一位學童)及團體輔導(心手相連成長營)等活動。
2. 89學年度攜手計畫同儕輔導員已於89年11月6日起陸續與東師實小導師座談,本學年度輔導30名學童,分佈於三至六年級,計二十個班級。並已訂定每週一次輔導時間,開始晤談。本計畫由溫雅惠主任、洪若和老師及東師實小輔導室主任李綠梅負責及督導。
3. 本中心謹訂於89年11月18日8:20-17:30假教學大樓5樓視聽教室(A)辦理親職教育工作坊,主講人王金石先生為美國紐伯特大學臨床心理博士,現任亞迦貝全人發展中心執行董事,專長-生化回饋醫學、人格病態學、家族及婚姻治療等。講題為:『家庭關係對個人的影響』竭誠歡迎全校師生踴躍參加。
十二、兒讀中心
1. 兩位工讀生持續在圖書館蒐集有關兒童文學期刊論文的資料,以利「東師兒童文學資料庫」資料的建立。
2. 整理兒童文學博碩士論文及兒童文學期刊論文,輸入「東師兒童文學資料庫」。持續蒐集其他資料庫子庫的資料。
3. 協助兒童文學研究所舉辦「台灣童書翻譯與版權學術研討會」相關事宜。
4. 整理台灣兒童文學大事紀要及研討會資料,建立相關史料。
十三、通識教育中心
1. 本學期第二場「書評與書介」活動時間於11月14日(二)下午15:30~17:00,由幼教系簡淑真老師為您推薦「孩子的一百種語言」一書,歡迎各位同仁參加。如需中心代為訂購該書籍,請與陳美貞小姐聯絡,分機1262。
2. 學生讀書會業於10月19日晚上7:40請參加同學與會,由杜主任向同學們說明有關讀書會時間上、事務上參與及成員等運作事宜,並就參加學生較多之中文文學另分為古典文學及台灣文學等組,及西洋文學分為英國文學、俄國文學、法國文學及古典文學等組,以及教育類、大眾科學類、社會科學類等計九組,目前各組閱讀書籍依序為「紅樓夢」、「放生」、「暴風雨」、「克雷采奏鳴曲」、「包法利夫人」、「希羅神話」、「教養的迷思」、「玉米田裡的先知」、「到芬蘭車站」等書。
3. 本學期通識200校園讀書運動自11月份開始,圖書部並配合提供優惠折扣及抽獎活動。
4. 本學期第三講通識教育講座與幼教及初教系合辦,邀請自由學者林孝信教授,於11月16日(四)晚上19:00~21:00在本校演藝廳,主講「談通識教育在21世紀大學教育中的地位」,歡迎各位同仁踴躍參加。
5. 本學期第一次通識通識委員會議於10月11日召開,會中決議有關進階通識課程規劃負責之委員,其中負責中文文學為王萬象老師、西洋文學為溫宏悅老師、藝術領域為林芊宏老師、自然科學為鄭秋平及高志誠老師,另由汪履維、溫宏悅、黃振榮、陳淑芳及杜主任等委員負責規劃與設計通識課程評鑑方法。
十五、環安衛中心
請各辦公室及研究室加強辦理『辦公室資源回收』,並請各單位主管支持,以增進成效,並做為學生之示範。本學期『辦公室資源回收』有兩種方式:
(1)、由工讀生過磅記錄:每星期五上午10 ~ 12時,請各單位自行將回收物送至校園後方之回收屋,由工讀生過磅及記錄。
(2)、自行過磅及記錄:資源回收屋採全週及全日24小時開放,各單位可於任何時間將回收物送至回收屋,自行過磅及記錄。
十五、電算中心
1. 與Seednet合作 , 提供師生上網優惠方案。
2 . 於中心設置網路印表機 , 提供全校師生列印服務。
3 . 本校網頁己更新 , 各處室若有公告事宜 , 請逕向中心登記 , 中心將代為佈告至首頁;其餘各系所之公告 , 請自行更改!
伍、提案討論
提案1: 視聽教育中心場館借用管理辦法,請審議。
(提案單位:視聽中心)
說明:
一、依據上次八十九年十月五日行政會議提案及決議內容執行。
二、修正內容如加黑文字,請審議。
三、其中為平衡鐘點借用計價與時段單位計價,修正上次會議決議費率,請覆議。
辦法:
國立臺東師範學院視聽教育中心場館借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五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施行
第 一 條 國立臺東師範學院( 以下簡稱本校 )為推展社教活動、學術演講、提倡國民終身學習教育活動,特訂定本校會議廳暨視聽教室管理辦法,以加強場地之有效使用。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管理單位為本校視聽教育中心。
第 三 條 視聽教育中心所屬會議廳:計有三百八十八人座國際會議廳、二百三十人座演藝廳各一間。另有一百二十六人座視聽教室A、九十六人座視聽教室B、五十人座視聽教室C及四十二人座視聽教室D各一間。
科學館視聽教室八十四人座一間,由自然科學系管理,視聽教育中心維護。
第 四 條 校外單位及社團借用會議廳及視聽教室等場地,應於十天前備文及詳實企劃書向本校辦理申請手續。視聽教室之借用,以支援教學為優先,本校備文承辦之各項會議及表演活動次之;使用單位之時段如有衝突,應自行協調後,知會管理單位。會議廳之借用,以支援本校備文承辦之各項會議及表演活動為優先,教學訓輔活動次之,校外單位及社團再次之。各項支援優先序除依前述原則辦理外,以先登記先借用為原則。
第 五 條 電器設備及布幕擴音設備之使用,必須由管理人員代為操作,或由管理人員告知使用方法後,方能自行操作,並不得任意接線。
第 六 條 凡於該教室播放影片,須符合著作權相關規定;未經授權或未具公開放映版權之影片,不得播放。
第 七 條 借用單位應負責維護場地之整潔,餐飲不得攜入;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
第 八 條 舉辦活動在本校內所張貼之標語、海報等宣傳品,須經本校核驗後,應由本校指定地點,始得張貼。
第 九 條 已核定借用之場地,如有中止或改期應於二天前通知視聽中心,得退回所繳費用,逾期則沒入校務基金處置,不得異議。
第 十 條 借用單位或社團應負責所借場地設備、器材之完整,如有損壞應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為維護視聽教室設備須經常保養修護,故每次出借酌收場地費及清潔管理費:
1. 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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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方式 |
時段計費 |
鐘點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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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名稱 |
早場08:00~12:00 |
午場13:30~17:30 |
晚場18:00~22:00 |
每小時計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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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議廳 |
8000元 |
8000元 |
8000元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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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廳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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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教室A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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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教室B |
3000元 |
3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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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教室C |
2400元 |
2400元 |
2400元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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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教室D |
2400元 |
2400元 |
2400元 |
800元 |
2. 場地費包含場地、基本照明及音響系統。借用單位可選擇以時段計費或以鐘點計費。
3. 借用單位須於活動五天前至本校出納組繳交場地費,並將收據影本送交視聽中心備查確認。若逾期未繳清租金者,則視同放棄租用權。
4. 以上借用時間包括佈置及清理場地時間,租借者須在使用時間內將各項機器設備復原以及將場地整理完畢,並通知視聽中心工作人員檢查,逾時管理單位可要求其支付逾時費用,每十分鐘加收二百元,不足十分鐘以十分鐘計。逾時使用,最遲不得超過二十二點三十分。前述規定,借用單位若無法配合,視聽中心得停止其續借權利。
第十二條 本校各單位於該廳辦理各項活動,除教學訓輔及專案簽核免收費或酌予優惠者,均須依第十一條條文繳納場地維護費。
第十三條 視聽教室所經收各項費用,一律依本校校務基金會計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為鼓勵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發展,減半收取第十一條第一款費用。
第十五條 借用單位或社團若進行與借用名目不符之活動或逕行轉讓其他單位使用及違背政府法令暨學校規定者,管理單位得制止使用。
第十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決議:照修正案通過。
提案2: 建議修改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設置要點第(七)條條文。
(提案單位:總務處)
說明:建議修改本校人事甄審暨考績委員設置要點第(七)條條文為: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其中當然委員七人,由校長聘請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圖書館館長、主任秘書及人事主任擔任;其餘委員由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互選代表三人,全體專任職員互選代表七人,並報請校長聘任之。職員代表至少應有三人為非主管人員。
原條文: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當然委員七人,由校長聘請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圖書館館長、主任秘書及人事主任擔任;其餘委員由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互選代表二人,全體專任職員互選代表六人,並報請校長聘任之。職員代表至少應有三人為非主管人員,且每單位至多以當選二人為限。
理由:
一、 票選教師代表仍恢復為三名之理由:大學係以教學與學術研究為主,行政以支援教學為主要任務,保留原三名票選教師代表,可以充分考量支援教學的工作品質,發揮監督的功能。
二、 職員代表由六名增為七名之理由:
(1)會議代表宜採奇數
(2)人事公開是考核的基本原則,增加職員代表名額即增加票選代表比例,使考績委員更具普遍性。
三、 取消「每單位當選名額不得超過兩名」之理由:
(1)職員性質與教師不同,全校職員可以相互調動,不似教師因所學背景不同,不能由甲系轉乙系,故只要被推舉為代表即具全校代表性,而非僅是某單位之代表,限制單位當選名額是對該單位的不公平。
(2)工作較繁重之單位,需要較多之人手,更需要較多的優秀人員加入,限制人數較多單位當選人數,將斷絕優秀人才進入該單位之意願,如此該單位將不易辦得更好,有違行政原則。
(3)職員為全校性,限制單位當選名額將造成各單位之各自為政,互不來往,等於在校內製造分裂,不但無法達到公平之目標,反而生出更多的問題。
決議:本案因人事主任公休改於下次行政會議討論。。
提案3: 追認「國立台東師範學院出版品及教學資料印製實施要點」,請討論。
(提案單位:教務處)
說明:
一、「國立台東師範學院出版品及教學資料印製實施要點」(參考資料一),依據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89.1.18)之決議(參考資料二),交由教務處訂定出版品及教學印製實施要點再提行政會議審議。因此教務處出版組及學術服務組於於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行政會議(89.3.14)中重新提案(參考資料三)並決議維持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行政會議(88.10.14)之提案。但是、依據該提案之第四點「本案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顯然有所矛盾,也致使該要點有所爭議。因此提議將該點(第四點「本案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更正為「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實施」,並於下次校務會議上說明。
二、本要點通過後,原「講義印製辦法」(83.01.19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廢除。
三、本要點如下:
國立臺東師範學院出版品及教學資料印製實施要點
一、為有效運用本校有限資源,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出版及學術服務組停止印製講義及各項資料,教師教學所需之講義及資料由各系所自行負責辦理。
三、本校出版品除《學報》、《校刊》、《國教之聲》、《教師著作目錄》外,均由各系、所、中心之業務費支出,不再經由學校補助。
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議:本案原則照案通過,但仍請提案單位在下次校務會議說明。
陸、臨時動議
提案1: 討論期末各系所中心採購書籍、期刊經費分配,並請協助執行採購。
(提案單位:圖書館)
說明:依副校長十一月八日指示,利用本年度學校尚未執行的經費兩百萬元充實圖書館館藏。
辦法:
一、經費之分配:考慮新設系所之需求、通識教育(全校性)的重要性、各系所中心的個別需求、及最近購書情形,兩百萬元經費之分配擬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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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單位 |
分配金額 |
需求單位 |
分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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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教系 |
40萬 |
自科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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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教系 |
40萬 |
美教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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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中心 |
20萬 |
音教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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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所 |
10萬 |
社教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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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研所 |
10萬 |
體育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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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教系 |
10萬 |
特教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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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系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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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即將結束,執行採購時間窘迫,請各需求單位惠予圖書館以下協助:
l 依圖書館提供之採購書單格式(電腦檔),自行鍵入擬採購書籍,圖書館將於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一)提供格式給各單位。
l 依需求之重要順序鍵入,可增列超出標價總額百分之二十之圖書。
l 於十一月廿五日前將採購書單擲交圖書館。
l 西文書之採購,因時限的困難,請以現貨書為主。
三、如有餘款,優先支援音教系及美教系。
五、圖書館可提供出版商書籍目錄,請洽採購組長陳忠龍組長,內線電話1113;期刊之採購,請洽吳錦範先生,內線電話1102。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2: 請制定校內電子文件送達辦法,並建立電子文件傳遞系統。
(提案單位:圖書館)
說明:本校各種公文書及通知之送達,以人工遞送為主,不但耗時費神,亦經常有時限及訊息傳遞之疏漏。為增進溝通效能、減少可能紛爭、並節省送達人力,請制定辦法,並建立電子文件傳遞系統。
建議:
一、請由學校-學生之溝通開始試辦,請學務處、文書組及電算中心擬出可行辦法,明列於學生手冊中,由電算中心執行系統之建立。
二、職員工可採自願性質,自行決定是否以電子文件方式收受各種公文書及通知。
三、請在學校網頁,增列全校教職員工生之電子郵件及校內電話查詢功能。
四、請事務組製作各單位校內分機及直撥(傳真)電話一覽表,分送各單位。
決議:
一、請主秘在兩週內召開相關單位(電算中心、文書組、圖書館、生活輔導組、課外活動組)協商討論,並請電算中心協助訂定相關辦法。
二、請事務組儘製作各單位校內分機及直撥(傳真)電話一覽表,分送各單位。
提案3: 請修正採購、會計相關程序及規定,以利預算之執行。
(提案單位:圖書館)
說明:各單位執行預算的困擾有二,一為不知分配預算各科目之餘額,二為不知所欲採購物品之價錢。學校規定單價一萬元以下之採購,由業務費項下支出,因請購時,請購單位無法得知物品單價是否超過一萬元,因此難以決定由設備費或業務費項下支出,造成經費難以控管。
建議:
一、建議耗用品之外的硬體,均列為設備費。或將「由業務費項下支出」的單價規定,降為一千元。
二、議事務組訪價後,將訪價結果送回請購單位。
三、建議會計室修改系統,讓各單位得以在線上檢視自己單位預算執行情形。
決議:
一、耗用品之外的硬體,均列為設備費。或將「由業務費項下支出」的單價規定,降為一千元。與現行法令不符執行有困難,各項採購物品仍維持現行制度運作。
二、請事務組訪價後,將訪價結果送回請購單位。
三、請會計室修改系統,讓各單位得以在線上檢視自己單位預算執行情形。
柒、散會
時間:中午五時二十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