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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8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 (89.09.04)

 

台東師院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行政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八十九年九月四日(星期一)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三樓新會議室

上午10:00  

 

壹、主席致詞

一、今天是本學期第二次召開行政會議,主要目的是希望再開學前一週將很多尚未準備就緒的工作,透過此次會議能達成共識,讓老師、學生在開學前能有良好學習環境。

二、介紹新任組長:

    註冊組:程鈺雄老師

    課務組:黃振榮老師

    課外活動組:黃豐國老師

    採錄組:陳忠龍組長

三、目前校園環境因碧利斯颱風過境,尚有多處顯得髒亂,請各單位主管轉知同仁,並督促工友同仁於9月5 日前務必清理各自辦公室,同時也請事務組外勤組工友同仁清掃校園,另需修補、損壞門窗,也請營繕組應在近日內修理完畢。

四、請環安衛中心儘早提出校園野狗處理相關之具體辦法,並請總務處事務組協助辦理。

五、請事務組確實管制各單位張貼海報,學務處管理學生張貼海報。同時,請總務處儘早提出張貼海報相關具體辦法,俾使相關單位有所遵循。另有關各單位告示牌須全校統一規格,因此,需要單位請事務組申請辦理,而教室告示牌請教務處規劃申請。

六、開學在即有關教學設備補充、教室課桌椅清理,請教務處儘早規劃。

 七、九月六日早上八時三十分新生訓練始業式,請三長、各系系主任、一年級班導師務必參加。

 八、各單位處理公文請依公文處理規範辦理(請勿隔夜),以免影響行政效率,另有關申購物品也比照辦理。

九、爾後有關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決議事項,請各單位主管確實督促所屬落實執行,以免影響行政效率。  

貳、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1.                                        中華電信公司針對本校教職員家庭及外宿學生宿舍(含附小師生)提供網易通ADSL家庭連接上網服務專案。

決議:照案決議。

執行情形經洽中華電信公司需有三十門以上申請者才提供本案服務,目前正在做人數統計調查中。

參、重大列管案件執行情形

列管編號

列管事項

執行列管單位

執行情形

備註

◎      繼續列管

◎      解除列管

89學-01

「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每年第三、六、九、十二月二十五日填報執行進度季報表。

學務處

1、3月季報已報部。 

2、爾後季報仍依限填報。

繼續列管

89總-02

教學大樓美化綠景觀工程:請總務處急速辦理。

總務處

本工程業已發包施工.

繼續列管

88人-01

監察院糾正本校專任教師聘約未盡周密,不符規定,行政制度與管理鬆散,規範不明,音樂教育學系教評會組織及評審作業殊屬為不當案。

人事室

1、本校「教師服務倫理規範」草案於8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並於88 年217日報部核轉並函頒各系所教師遵行。

2、

(1)新訂「教師服務成績考核辦法」提8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已報部審核中。

(2)新訂教師暨研究人員獎懲實施要點提8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已函頒各系所中心遵行。

(3)新訂教師年資加薪、年功加俸評定辦法提8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已函頒各單位遵行。

(4)新修訂專任教師聘約提8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已函知各單位並自89學年度實施。

(5)新訂各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提8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通過,已函轉各系、所依該辦法修正各該單位教評會設置要點,以上(1)(2)(3)(4)項等於89.05.05報部核轉監察院第(5)項併同音教系新修正系教評會設置要點於89.06.02函報部核轉監察院。

 

繼續列管

88進-01

進修推廣部八十八年下半年級八十九年度設備經費需求教育部補助案:全案應於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前執行完畢。

進修部

委請總務處盡速辦理工程發包(如教室遷建)相關設備的驗收.(如飲水機、書法教室驗收等)

繼續列管

88學輔-01

八十八學年度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議記錄:為維護全校師生安全,請總務處協助校區照明、加強校園和教室巡邏、裝設緊急電話。

學生

輔導中心

請總務處在教學大樓地下停車場裝設閉錄監視器、加裝公共電話等相關設施,以維護師生安全。

繼續列管

89-01

本校「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會計室

請會計室說明

繼續列管

89-01

本校教學大樓新建後續工程、台東縣團管區遷建工程等預算執行落後,請總務處加強積極執行,以符預算執行績效規定。

總務處

請總務處說明

繼續列管

89-01

教育部補助設置語言電化教室新台幣四百萬元整,務請於六月三十日前檢附合約等相關文件報部請款。

語教系

總務處

請語教系說明

繼續列管

肆、各處室工作報告

一、教務處

1、課務行政業務

1)為因應九年一貫課程的政策及本校轉型為大學的情況,本校從八十九學年起逐漸調整課程綱要,以符合需求。經多次課程會議後,八十九年課程綱要修正為:通識教育36學分,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專業教育課程50學分,其中學科基本素養20學分,由各系共同規劃,教育專業課程30學分,由初教系負責規劃;專門課程62學分,則由各系自行負責。

2)八十九學年度課程大綱的課程架構與專業教育課程部份已修訂完成,請各系儘速告知課務組需要修正之處,並將通識課程、專業教育課程及專門課程印發各系新生參考。

2、教務行政資訊化

1)教務處於八月三十日至九月八日開放電腦網路選課,本次選課採用新的電腦選課系統。所有選課相關訊息皆登錄在網頁中,不再個別發放選課手冊給學生。選課結果將用電子郵件方式郵寄至各個學生信箱。

2)加退選起訖時間由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一日。

3)請各位教師在開學後儘快將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的教學進度表交到課務組。

3、教學意見調查: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意見調查」,總計149位教師、290科目、303班接受調查回饋,問卷分析工作由電算中心處理。預訂於913日第一學期校務座談會前後將問卷結果累計表及原問卷發還任課教師參考。日後為達到落實教學意見調查,將繼續研討究改進、訂定客觀公正而有信度之教學評量辦法及評量表。

4、東師學報:為提高本校《學報》之學術地位。於第十一期開始,修訂為半年期刊(上、下集)採全年徵稿,每年六月,十二月出版。未來基於學術研究參與活動成果公開之原則、除擴大對外公開徵稿,敬請各位教師同仁於百忙之中,踴躍投稿。

5、《東師校刊》第11期將如期出刊,且於9月初出刊。為充實《東師校刊》之內容,第11期內容將增加重要紀錄照片篇幅與各單位提供詳細工作報告外,並彙集本校重要法令規章。同時,登載學期教師同仁學術研究參予活動狀況以供校內外師生參考。

6、學術交流服務

1)本組於530日陪同方校長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與英國倫敦大學教育學院完成學術合作簽約儀式。該校為我校於歐洲第一個學術合作之世界級高級學府。

2)為達到與日本教育界學術交流,本校於920日邀請日本國立東北大學名譽教授、前國立東北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松井一磨(MATSUI  itimaro)教授至本校教育研究所作專題演講。

3)本校於民國892月與大陸廣州師範大學簽署學術交流協定,該校副校長余國揚先生一行八人將於20001014日至本校訪問。

4)為提昇本組學術服務之品質,有關學術服務部分如其他機關學校來函徵稿或提供獎助案、獎勵學術案、相關法規,將於開學前將該資料提供於本組學術服務組網頁上以供參考,請本校教師及同仁自行上網查看。

7、註冊行政業務

1)八十九學年度本校系所班數計有11254班,新增有資訊教育學系,而數理教育學系調整為數學及自然科學教育學系,體育學系增一班,預定本學期學生人數統計:全校共計2174人,大學部公費生722人,自費生1370人,其中延修生6人,研究生82人。

2)自八十九學年度起學生學雜費收費標準,本校日間部調整幅度約5%,為大學部文科:學費14700元、雜費6090元,計20790元;理科:學費14830元、雜費9290元,計24120元;音教系個別指導費9710元;學分費文科870元、理科960元;研究所部份,學雜費基數9400元、學分費1340元。

 

二、學務處

1、九月六日至九月八日舉行新生訓練,九月六日早上八時召開新生入學指導,請三長、各系系主任、一年級導師務必參加。

2、爾後每個月第一週星期二早上八時舉行升旗,請各系所主任、導師務必參加。

3、學生宿舍榕園樓,因校園整地造成水管損害影響供水,請營繕組儘早修復,以免造成學生使用不便。

 

三、總務處

1、本校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行政會議紀錄,於九月二十九日e-mail至各單位主管信箱,請同仁自行下載參閱.

2、為避免公文積壓,請各單位主管轉知各承辦人員確實依本校文書稽催作業規範三、說明(一)4、(6):「來文案情複雜需經研或有正當理由者,得填具待辦公文展期申請表,申請酌予延長辦理期限,....」。請各單位承辦人員如有前開情形,主動辦理展期後,將公文展期申請表擲交文書組處理(申請表請逕向文書組索取)。

3、截至八月二十八日止、待辦逾期未歸檔公文計:總務處6件、實輔處2件、學務處1件、人事室2件。請各單位文件管制中心轉知,各承辦人員依規定填寫公文展期申請表。

4、為加速公文傳遞並劃分權責,請有關人員於文書處理過程中,應於文件適當位置簽章,並註記時間(例如九月一日十時二十分,得縮記為 09011020)以明責任。

5、會辦公文視同「速件」處理,如係「最速件」應由承辦人親自送會,受會單位應以最迅速方法予以會辦,不得藉故延誤。涉及二個以上單位之案件,可先複印原文送會後再彙整陳核;但內容複雜或急要者,應由承辦人員親會,以爭取時效。若上列案件交由傳遞人員傳送因而延誤者,由承辦人自行負責。

6、本校年度高壓電設備維修保養定於九月九、十兩日(星期六、日)施作,暫停供電,請各單位預作停電準備措施。

7、有關台東縣團管區新建工程、本校教學大樓空間整修工程,分別於九月四日及二十五日辦理發包事宜。

8、本校「碧利斯颱風」損害修復工作進度一覽表如下,請參閱。

 

項次

風損地點

工作名稱

進度

 

學生活動中心

透明電梯玻璃帷幕牆損壞修復,電梯機板車廂維修

修復計畫陳核中

 

2樓樓梯磁磚脫落

預定0902完工

 

3樓社團大門玻璃破損

0830完成

 

女生宿舍

忠孝樓晒衣間玻璃破損

0829完成

 

仁愛樓浴室玻璃破損

0829完成

游泳池

側門玻璃破損

0829完成

 

行政大樓

電梯機房防水工程電梯機板車廂維修

0830完成

 

二樓落地門玻璃破損

0829完成

 

 

教學大樓

載貨電梯、2號電梯故障電梯機房防水改善

0829完成

 

7樓陽台鋁門掉落、玻璃破損

0829完成

 

東側頂樓安全門變形、西側安全鎖損壞

0829完成

 

後側圍牆不鏽鋼門脫落變形維修

0830完成

 

週邊路燈照明設備盞損壞

請修中

校長宿舍

玻璃破損

0829完成

室內球場

玻璃破損

0829完成

中正堂

玻璃破損

0829完成

手球場

鋪面掀脫損壞

0830完成

 

9、有關本校校園停車收費辦法如附件,請討論。

四、圖書館

1、年度工作重點目標:

(1)提高圖書採編效能

(2)建立多元化的讀者服務

2、人事異動:

(1)調整本館各組組長如下:

a.閱覽組組長:洪若和老師

b.典藏組組長:王國昭老師

c.編目組組長:曹常仁老師

d.資訊組組長:(待聘中)

e.採錄組組長:陳忠龍

(2)新任系統維修工程師:范揚興

3、截至89年7月31日止統計本館藏書量共180,674冊,其中:

  (1)中文圖書149,023冊。 

  (2)西文圖書11,958冊。

  (3)兒童圖書19,693冊。

4、88學年度(88.08.0189.07.31)借還書統計共:101,282人次/224,031冊,進出館統共:217,336人次。  

5、89學年度新生訓練(89.09.06/10:00-11:00) :

     圖書館簡介及利用-----曾館長主持:20分鐘

     公用目錄及網路利用---洪若和老師:30分鐘

五、實輔處

1、                感謝事務組工友同仁辛勞,協助本處搬遷新辦公室。

2、                目前本校籌募校務基金共有3180000元。

3、                實習輔導處訂於九月五日在台北、九月六日在台中、九月七日在高雄、九月八日在台東舉辦輔導老師座談會。

4、                實習教師轉代理教師後,實習指導老師將於九月十日後一週內重新協調實習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名單。

六、秘書室

1、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座談會,謹訂於九月十三日(星期三)十四時,於教學大樓六樓國際會議廳舉行。

2、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謹訂於九月十三日(星期三)十五時,於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舉行。會中選舉程序委員(三人)、校園規劃委員(十二人)、經費稽核委員(九人)、全委會召集人(三人)、校務基金管理委員(三人)。

3、本校ISO9002品質認證公司台灣英日美國際有限公司,排定於九月八日(星期五),由主任稽核李秉穎到校進行複評,覆評程序如下:

0900-0930:開始會議(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參加)新會議室

0930-1000:管理階層(4.1、4.17)

1000-1030:秘書室(4.2)

1030-1100:前次不符合事項改善策施之後續狀況

1100-1130:總務處(4.5)

1130-1200:教務處(4.8)

1300-1330:總務處、秘書室(4.9)

1330-1400:圖書館(4.15)

1400-1430:教務處、秘書室(4.11、4.20)

1430-1500:電算中心及相關部門(4.14)

1500-1530:資料整理

1530-1600:總結會議(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參加)新會議室

4、本校ISO9002品質目標「在公元二○○○年二月底前獲得ISO-9002 之認證」,此階段任務已達成,經本校管理審查會議決議,修正學校品質目標為:「ISO-9002 之認證內容,繼續維持。」

5、                各單位主管異動單位,請依規定修訂各項ISO文件。

6、                本校各項會議決議事項、重大列管案件,秘書室將持續追蹤定期通知,了解執行情形,煩請各單位予以配合。。

七、進修部

1、基本理念

(1)服務人性化

(2)行政科技化

(3)經營企業化: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成本效益觀念

2、工作目標

(1)提昇師資與教學品質

(2)強化課程結構

(3)改善學習環境

(4)加強服務品質

3、進修部「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研究生手冊已編訂完成並寄發給各位研究生。本部將於近日請各相關系所助理開會加以說明,並請各系所配合協助相關工作。

4、下學期的課已配置完成,將於近日儘快將老師的課表送給各位老師。

5、進修部日間部開學典禮訂於九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夜間部晚間八時,地點本校國際會議廳,請各班及各位長官蒞臨。

6、進修部各班導師名單已確定,將由主任親送聘書,導師會議開學前另行通知召開。

7、師資班X光檢查於十月四日舉行,請各班導師協助通知。

八、會計室

  1、「中央政府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請各單位確實遵照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會計室通報第005號規定辦理。﹝詳如附件一﹞

  2、「立法院陳委員榮盛就國立大學預算遭浪費等情質詢文書」及「立法院馮委員滬祥就國立大學經費涉及濫用浪費,嚴重影響民眾權益等情質詢文書」,請各單位確實遵照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會計室通報第007號規定辦理。﹝詳如附件二﹞

  3、有關各科室憑証審核退件統計分析。﹝詳如附件三﹞

  4、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資本門經費支用情行。﹝詳如附件四﹞

  5、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第三期收支估計明細表。﹝詳如附件五﹞

  6、八十九年八月作業收支表﹝詳如附件六﹞

  7、為利執行九十年度預算線上控管,經分配各處、部、所、系、 館、室、中心之「經費支出登記簿」,自九十年度起由各單位自行登錄及保管,不願意之執行者,其分配之經費逕由學校收回統籌運用。

九、人事室

1、各級兼行政主管業已確定,請各單位修正工作執掌及職務代理一覽表於九月五日前送人事室彙整,以備九月八日ISO9002複評。

2、行政人員(含兼行政教師)差假時請參照各單位所訂職務代理人一覽表依順位覓妥職務代理人使得離開工作崗位,以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並符合ISO之要求。

3、行政人員及兼行政教師如於上班時間未能到校執行職務,請依規定請假,以免影響業務及其他同仁之士氣。。

 

十、環安衛中心

由於我因出差未能參加八月二十一日主管會議,在此致歉。該會議有本中心應於八月底前,處理校園流浪狗之決議。本中心在此報告處理情形:

本中心非校園環境事務的執行單位,因此與總務處等單位協調提出辦法,這些辦法已提出簽呈。在此報告如下:

1、經本中心調查,固定在本校校園內活動的狗有5隻,有學生和同仁在餵養。另外,校外常有流浪狗進入本校活動。因此,本校常有十幾隻狗同時活動。

2、經洽詢台東縣流浪狗收容所,該所目前已無流浪狗收容空間,無法協助本校處理流浪狗問題。

3、為了執行本校校園內無狗活動的決議,並顧及尊重生命與動物保護法,建議由本校支付經常在校園活動狗兒的保健醫療費用,並鼓勵本校師生認養,學校提供每隻一千元飼料費。目前其中3隻已有認養人。本中心預定在九月十日前,讓本校校園不再有固定在校園活動的狗。

4、由本中心向各單位及請學務處向學生宣導不准在校園養寵物之規定。

5、為了防止校外流浪狗或鄰家的狗進入本校校園,由本中心雇工執行驅離狗5天,預定日期從九月十日至十四日,使這些狗不習慣在本校校園活動。

6、九月十五日後,請總務處執行驅離進入本校校園活動的流浪狗或鄰家狗。

 

副校長裁示:有關野狗問題請環安衛中心負責辦理及總務處協助。

十一、通識中心

  1、通識教育課程目前能夠滿足學生需求,本學年(八十九學年度)以外文及思維與寫作為主,惟課程多樣性仍有待加強。

  2、本學期中心工作重點:

  (1)、通識教育課程規劃與評鑑。

  (2)、延續上學期,本學年通識教育講座上下學期各五講。

  (3)、繼續辦理學生讀書會。

  (4)、八十九年十二月二日與語教系合辦「思維與寫作研討會」。

  (5)、與圖書館合辦「書評與書介」活動。

     通識教育中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希望與各系、所合辦,以擴大學生參與。

  3、本中心原由呂素幸老師協辦中心業務,因呂老師轉任幼教系主任,本學年由新進語教系助理教授姚淑仁老師接任。

伍、提案討論

提案1:本校臨時雇工管理辦法草案、僱用契約書草案,請討論

(提案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說明: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臨時雇工管理辦法草案

一、   本辦法所稱臨時雇工係指各單位僱用之臨時雇工。

二、   各單位僱用臨時雇工,應於年度開始前先行簽准後始得僱用,業務結束後應自行解僱。

三、   各單位臨時雇工,應由其服務單位明確規定工作項目。

四、   臨時雇工管理事項,由事務組主辦,但有關經費應會同會計室辦理,其有關服務考核,由服務單位辦理。

五、   臨時雇工每日上下班應親至事務組指定處所打卡,但工作性質特殊經簽准者,不在此限。

六、   臨時雇工因其他事故無法上班時,除情況特殊外,應委託同仁或家屬代辦請假手續,除病假外,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送事務組登記並依請假時數扣除其工資,因公傷病情形特殊者,另案處理。

七、   各單位對臨時雇工應注意其工作,勤惰及品德、生活,凡工作不力,行為不檢而情節重大,無故不上班者,應予解僱。

八、   雇工無故不上班者,視同曠工,曠工應按日扣除工資,其曠工日數達當月份累積超過十分之一或當年度累積超過十天時,應予解僱。

九、   臨時雇工新進報到者,應檢送有關資料(身分證影本)至事務組建立資料檔案,其僱用工資應按日計酬,報到日起薪,離職日停薪,其工作日數由事務組審核。

十、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僱用契約書草案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立契約書人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以下簡稱乙方)

一、契約期間:

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契約期滿終止勞僱關係。    

二、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之監督指揮,擔任下列工作:

(一)
(二)
(三)
(四)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乙方接受甲方之監督指揮,於甲方指揮之地點,擔任本契約所指定之工作。

四、工作時間:
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八時O分起至十七時三十分止。(中午休息一時三十分)

五、放假:依政府法令規定之假日,甲方應予放假。

六、請假:

(一)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正當理由請假,除病假外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及偶發事件,應由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

(二)乙方請假,請依照政府頒布之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七、工資:乙方之工資按日計算(每日五二八元),甲方應於次月五日前核算完畢並一次發給。

八、受僱人應負之責任:在僱用期間,乙方願接受甲方之指派調遣,並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甲方得隨時解僱。

九、乙方於僱用期滿即自動離職,惟甲方如因工作業務需要於僱用期滿前貳個月通知乙方續約,否則以停止續約論,乙方不得異議,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本契約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國立台東師範學院

 

                                       校長 

                                       地址:台東市中華路一段六八四號


                                 乙方:姓      名: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決議:請事務組依簽呈方式提出,並加會相關單位。

提案2:建請校內各單位加強統籌管控:「研習證書」、「獎狀」及「證明書」等文件核發,並自行按年度編列字號,建檔管控,俾利日後文件資料查核,請討論

(提案單位:總務處文書組)

說明:

一、  目前各單位舉辦各項競賽,如學生實習運動會、水上運動會,均於空白獎狀先行用印,俾利競賽結束時,當場填寫姓名核發獎狀,為利日後查核,請各核發證照單位自行按年度編列字號,及建檔管控。

二、請各單位今後核發類似「證明書」或「研習證書」時比照上項規定辦理,文書組不負責學生姓名核對;並請於作業完畢後,補送學生名冊,並將已用印空白證明書繳回文書組。

決議

 一、獎狀規格、形式,委請美勞系於兩週內設計後提出。

 二、研習證書、獎狀、證明書請電算中心於一個月內建立資料庫,俾使各單位日後查詢使用。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3:建請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本校『校園環境整體規劃』

(提案單位:環安衛中心)

說明:

一、校園景觀及動線規劃:本校校園內建築物、設施、景觀與空間顯得不太協調,校內動線及與校外之連接動線亦不很順暢,許多建築物內部也常凌亂,宜進行規劃及改善。

二、整體地面排水規劃:校園多處地方遇大雨即積水,退水時淤積泥沙,造成行走不便,並容易沾污建築環境,需做地面整平規劃。

三、廢棄物清理:校園尚無固定垃圾集中及貯存場所,採不落地方式(上午730 ~ 900於社教系後面),觀瞻及味覺並不是很好。有必要再規劃與改善。

四、其他如建築物內部、停車場、人行道、車道、設施、花圃、樹木、化糞池排水路等之規劃亦宜整體考量。

五、本校尚無專業人員可負責校園整體環境、景觀、動線等的規劃。

辦法:

一、建請委託空間及景觀規劃專業顧問公司辦理規劃,再與本校師生互動決定改善方案。編列預算依優先順序執行各項改善工程。

二、辦理規劃所需費用,建請從本年度結餘款中優先提撥辦理。

    三、本中心初步估計委託規劃費用約一百萬元。

決議:本案由提案單位擬定相關辦法草案以簽呈來呈出後,邀請校園規劃小組討論。

附帶決議:爾後各單位提案,授權秘書室先行審核後再決定是否列入行政會議提案討論。

 

 

提案4:擬修訂收費程序為學生一但繳費均不給予退費。請討論。

(提案單位:電算中心)

說明:本學期宿舍網路之收費,常因學生不瞭解使用辦法而要求退費。為避免學生權益受損及引其行政上之不便。擬修訂收費程序為,學生一但繳費均不給予退費。

辦法:學生於出納組繳費前須詳閱宿舍網路使用規章並簽名以示負責,宿舍網路使用規章由電算中心提供並註明不得退費。

決議:照案通過,並授權電算中心處理。

 

提案5:擬訂定本校車輛管理辦法及停車收費標準,請討論。

(提案單位:總務處)

說明:

1.檢附實施辦法草案,請討論。

2.為反映管理成本,並落實使用者付費之原則。擬本校教職員工之車輛

        統籌收取管理費,以作為設施清潔及改善之相關費用。

    3.進修部夜間及週末上課班級學生自用車頗多,擬限時限量提供停車位,

      並酌減管理費用。

    4.檢附其他院校停車收費調查表。

建議:

1.員工汽車停車管理費教學大樓停車位每學年3000元,另繳鐵捲門遙控器保證金貳佰元,學年結束時繳回後退還;其他停車位每學年2000元,機車停車位每學年500元。

2.夜間上課學生限週一至週五夜間17302300可停車,減半收費。星期六、日上課兩天停車收費為800元及500元。

3.未按規定停車者由校警告發,並罰款100元,除提撥10﹪作為告發獎金外,其餘充做校務基金。拒繳者公佈事實並取消下學期申請車位資格。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校園車輛管理實施辦法(草案)

一、本校校區除公務車及領有本校核發之車輛通行證者外,其餘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區。

二、通行證申請:

(一)教職員工:

               1.汽、機車每人均可申請一證。

    2.各單位彙整及單位主管蓋章後向總務處保管組提出申請。

               3.通行證遺失,向總務處保管組提出申請,並繳交工本費一百元。

(二)學生(日間部學生暫緩實施):限夜間及星期六、日上課之進修部學生得申請汽車停車證,核發張數不超過停車位數目之百分之八十。

三、停車位之劃分:

(一)地下停車區(85位):

1.  教學大樓地下停車位:67位(殘障停車位三位,如未有合適人員,亦可分配供

     一般使用)

2.  行政大樓地下停車位:18

(二)露天停車區(47位)【殘障停車1位、貴賓保留2個停車位】

               1.行政大樓前廣場停車位:12位(貴賓保留2 

    2.中正堂前植草磚停車位:16位(殘障停車1 

               3.中正堂後側停車位:19

 (三)員工機車、腳踏車【有棚】(100位)

1.  警衛室旁至中正堂處:80位(貴賓保留5位)

2.  學生餐廳後側處:20位(可擴大範圍增加車位)

 (四)學生停車位:若干

四、通行證之停車時段:

(一)正面加註車號及停車位編號,以顏色區分停車時段性:

1.  員工停車證   固定車位(抽籤核定車位),但夜間及假日時段為不固定車位

2.  夜間上課停車證   17402300(星期一~星期五夜間進修者)不固定車位

3.  星期六日停車證    8002300(星期六、日上課進修者)不固定車位

(二)汽機車須依通行證上註明之停車區域及停車時間停放車位停車,如違反規定(含學生機車)應繳交罰款,拒繳者公布其違規事實並取消其申請車位資格。

五、管理權責:

(一)總務處保管組:負責停車位之規劃及停車證之核發。

(二)總務處警衛室:負責汽、機車違規勸導、及告發等工作。

(三)總務處出納組:負責依本辦法將代收之停車證工本費、管理費及違規處理相關費用,充校務基金之相關運用。

(四)學務處生輔組負責學生機車車位規劃及管理。

六、申請停車位應繳付管理費,其標準由行政會議決定之。

七、停放本校校區之車輛,車主應自行妥為照顧,本校不負管理之責。

八、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

  一、請總務長擔任召集人邀請相關人員於三天內召開會議訂定相關辦法陳核後實施。

  二、相關人員由洪固教授、鐘惠華組長、張俊紳老師、呂素幸老師、顧望平老

      師、曾世杰老師、李雄揮老師、蔡金珍主任教官組成小組討論本案。

  三、收費標準:教學大樓停車位每學年1000元、其它停車位每學年800元、機車停車位每學年200元、另星期六、日上課兩天停車收費為500元及300元。

提案6:擬訂定本校進修暨推廣部辦理推廣教育工作作業要點,請討論。

(提案單位:進修部)

說明:本部推廣教育組為推展推廣教育工作,擬訂定作業要點如下,以協調本校各單位,共同進行相關業務工作。

 

辦法:

  一、  本校針對目前社會需求與地方民眾需要,辦理有助於提昇大眾學識技能及社會文化水準之各項教育活動,以服務地方鄉里並將本校教育資源充分共享,辦理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之短期研習班工作,並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  本校辦理推廣教育工作,分學分班及非學分班兩類。

三、   本校辦理推廣教育工作統由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辦理與行政協調。

四、   推廣教育學分班招收對象為高中(職)畢業學生,並得依規定招收先修生。

五、 推廣教育非學分班招收對象為花東地區一般有學習意願與需求之社會大眾,不限年齡及教育程度。

六、   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採計與抵免和成績計算,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推廣教育學分班應於開班前一個月,將開班計劃表一式兩份報部備查。

  八、  推廣教育非學分短期研習班之申請,由推廣教育組訂定相關時程與作業表單供各系所中心處室單位人員申請,並統一對外發布推廣教育研習資訊。

九、   推廣教育工作得兼採校外教學、遠距教學等方式進行。

十、   本校應組成推廣教育審查小組,審查相關開班課程計劃與執行考核成效。

十一、 推廣教育學分班教師鐘點費依教育部核定公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  給標準發給。

十二、 推廣教育非學分短期研習班教師鐘點費,依教育部短期研習或訓練鐘 點費支給標準發給每小時八佰元起,但以不高於每小時一仟六佰元為原則。

  十三、    推廣教育經費之收支,應依學校會計作業程序辦理。

十四、  推廣教育之節餘經費額度比例之分配,由學校召開辦理推廣教育相關系所單位經費協調會決定。

十五、 各單位於假期或晚間辦理推廣教育相關工作,得視情形編列臨時工作費 與加班費,但以開設經費自給自足為原則。

十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議:照案通過,並請進修部經由媒體廣為宣傳。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

時間:十二點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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